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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社区书记被举报贪污过亿 出入开防弹豪车

2015-01-23 13:46 来源:中国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图一:李可福价值120多万的奥迪座驾

  近日,被多家媒体竞相报导、转载的《青岛李沧区东李社区书记被举报贪污过亿》的一则新闻,如今依旧是闹得沸沸扬扬。而且,随着事情发展的逐步深入,记者又了解到,李可福不仅仅是东李社区的书记,还是青岛市的人大代表。

  东李村内盖会所 出出入入开豪车

  据了解,在东李村南山水库东南侧,李可福私盖别墅会所两栋,用来招待、贿赂与他有关系的人员。据知情人透露,在他会所里没有吃不到的东西,有时喝一瓶红酒都要在10万元以上,其腐败可想而知。而对于他的这种行为,村民敢怒不敢言。

  李可福在2014年4—8月期间偷毁林地30多亩,将5万多株山地树苗毁坏,私盖别墅一栋(约1000多平方米)。并且毁坏山林约50多亩,盖豪华办公楼,另建会所一个,专门接待与他有关系的人员。

  李可福还用东李村全体村民的血汗钱1400多万(网上有报道)用来在平度杨家顶子村建别墅两栋。

  李可福的代步工具自然也都是上档次的。现有一辆奥迪A8,价值120多万;2014年又买了一部豪华奔驰(多功能防弹),价值300多万。自媒体报道《青岛李沧区:东李社区书记被举报贪污过亿》之后,据村民们反映,再也没看到他的豪华奔驰座驾。

  私自盖楼房 变卖集体土地资产

  原崂山外贸冷藏厂租赁东李社区的8亩土地(上述村民楼东侧)归还后,李可福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视为己有,推倒村民楼东侧墙体以后,于1999年建造了5个楼座,约有10000平方米,然后便开始以青岛旭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出售。售楼所得款项共有700多万元,李可福“默默地”放入了自己囊中。

  2000年1月份李可福以东李村集体名义,在村民的配合下开始东李村旧村一期改造,当时开发主体是村委下属的东李企业集团公司。同年12月15日,国家划拨了土地389.4亩,2001年先建了16607.88平方米商品房,除回迁5000多平方米外,剩余的100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均被销售,利润达1600多万元。

  李可福及其弟弟李可玉还曾为了扩大茶叶市场面积,增加资金收入,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私自毁坏青银高速附近的绿化带,违法扩建茶叶市场。像他们这样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的人,为一己私利,不顾后果的人,能心甘情愿地为百姓办实事、谋利益吗?

  2013年1月22日,青岛保利房地产斥资7亿多元成功竞拍下东李村九水路北侧的67800平方米土地开发权。而其中38508.7平方米土地是在2000年东李旧村改造时由国家划拨的(现旭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地),其余的29291.3平方米土地则属于东李村仓库拆迁地,属于集体土地资产。事后村民不仅没得到一点收益,反倒是赔上了这100多亩土地。这些钱在李可福的运作下全部到了旭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帐里。

  李可福还私自在东李小学后侧的23亩空地上建筑回迁房,而此土地在旧村改造的文件里并无规划,且在建筑过程当中因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开工报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批示曾被政府叫停过两次,但李可福无视国家法律条款,不顾上级阻拦,仍一意孤行。所建回迁房现市价2个亿左右,这些钱款又不翼而飞了。

  滥用职权 任人唯亲 现任青岛市李沧区东李社区党委书记李可福自上任以来的15年间发展党员70余名,只要是他们家的亲戚、死党,统统地拉进东李党委的队伍里。而村里的很多中层干部、仓库主任等先进分子,且多次写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被他拒之门外,他的一个同学请他吃了一顿饭,就可以入党了。发展党员要报批的时候,党委副书记竟然不知道,组织委员给李可福打招呼的时候,他说:“你们发展党员啊,给我也捎着几个吧。”

  成为党员竟然如此简单,就是他一句话的事。他的行为完全颠覆了我党发展党员的宗旨,严重玷污了党的形象,损坏了党的纯洁性。 据了解,李可福家的很多亲属都在东李村任职。 他的一个侄子李红岗是党委分管财务的委员,他的另一个侄子李涛(李可福私自拉回户口来东李)是团委书记,他的亲家妹妹隋国英是党委委员,他的亲家表妹夫刘某是党委委员,他的亲家母刘某已退休又上岗在村委安排管理工作,他亲家外甥媳妇戴某是村委管理人员,亲家妹的儿子李某是村委管理人员,他女婿隋如是村委汽车交易市场负责人,他女儿李霄在村股份公司任职出纳会计,等等。

  如此这般,东李村就好像是他们自己家里的一样。

  李可福曾定下有本村户口便有权分得村里的分红。而后,他便为了收取好处费、瓜分村集体资产,而帮村外的关系户办理东李村的户口。当此事被村里人得知后,李可福为了维护自身形象,一夜之间便将近千人的户口全部撤走。李可福利用自身职权,把办户口当成了增加自身收入的一个来源,这样的官员,能得到百姓的认可吗? 市人大代表李可福 代表了利益还是权利

  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的特定的行为权,包括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权利以及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然而,身为青岛市人大代表的李可福,不仅没有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反而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知法犯法,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资格继续担任市人大代表?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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