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公司16日发布消息称:6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根据《试点方案》,内蒙古电力公司成为中国首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6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根据《试点方案》,试点范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电力公司”)全部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的价格;核价基础为内蒙古电力公司的输配电资产和业务;输配电价实行事前监管,按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确定,监管周期为三年;输配电价监管包括总收入监管与价格水平监管。
国家发改委要求,内蒙古电力公司尽快拟订首个监管周期(2015-2017年)内蒙古西部电网(以下简称“蒙西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并尽快报批。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在一些方面作了改进:如增加了核定输配电价时需考虑交叉补贴等内容;对电网输配电成本费用的具体指标核定标准更加明确和严格,激励企业加强管理、节约成本。
此外,《试点方案》对内蒙古电力公司设置了激励机制,如果在一个监管周期内,电网实际成本低于核定的准许成本,则节约部分的50%留给企业,并在下一监管周期核价时予以适当考虑。
据悉,目前,除深圳、蒙西外,发改委已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5个省级电网,为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为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
对于此消息,内蒙古经济学家盖志毅认为,中国能源长期以来是在政府管制下走“计划价格”,此次《试点方案》进一步体现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政府起重要作用”的理念,此举对于用电企业的下游耗电及缓解内蒙古窝电现象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记者 李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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