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余智骁(右)采访葡萄种植大户。
地点:湖南省隆回县滩头镇青龙村
记者:余智骁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这里还是实行人民公社制度下的农业集体化经营,20多亩地连成一大片。”正月初四,湖南省隆回县滩头镇青龙村村民罗路军指着一垄垄搭着葡萄架的土地说,“后来,这些地包产到户,每家只有三五分地,想要机械化操作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机器在三五分地里‘屁股都转不过弯来’。”
2009年起,罗路军开始从村民手里流转土地,用来种葡萄。目前,他的葡萄园已有38亩地了,去年纯收入达到20多万元。习惯于稳扎稳打的罗路军说,2014年他要再流转5亩地,进一步扩大葡萄园规模。
隆回县位于湖南中部的资江上游,多山和丘陵,总面积2866平方公里,总人口120万,是国家级贫困县。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143元。
去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表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许多像罗路军这样的农村能人跃跃欲试。去年,罗路军的葡萄园可谓“硕果累累”,38亩地已有三分之二开始长葡萄了,亩产500公斤到1500公斤,每公斤能卖到16元到30元。
对农业集体化依稀还有印象的罗路军说:“从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化经营到包产到户,再到规模经营和家庭农场,看似是农村土地‘统→分→统’的简单循环,背后其实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公社时期不少人在磨洋工,忙了一年填不饱肚子,包产到户阶段家家户户辛勤劳作能填饱肚子了,而到了规模经营阶段,实行机械化操作,并采用先进种植技术,能产生较可观的经济效益了。”
村民为什么愿意把土地流转给罗路军呢?青龙村村支书祝巧华说,全村600来口人,只有150多亩田,人均不到3分田。很多人都外出打工,那点田种不种无所谓。罗路军想搞葡萄园,每流转一亩土地,他给村民400元补偿。大家都乐意把土地流转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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