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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应当平稳健康发展

2014-02-25 09:10 来源:经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国家统计局24日公布的1月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与上月相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个,持平的有2个,上涨的有62个。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有1个,上涨的有69个。

  二手住宅方面,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3个,持平的有9个,上涨的有48个。与去年同月相比,价格下降的有1个,上涨的有69个。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认为,1月房价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减少,下降的城市个数增加,环比涨幅总体稳中有降。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城市在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努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作用下,市场环境和预期相对稳定,房价延续了涨势趋缓的态势;二是受信贷条件收紧等因素影响,成交量回落,一些城市房价涨幅进一步收窄。

  元旦至今,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受到高度关注。一季度是房地产市场传统销售淡季,过了农历正月十五,淡季没有转旺的趋势,反而媒体在上周报道了常州、杭州等楼盘大幅打折消息,很多人认为这释放了房价即将全面下降的信号,甚至有些地产界人士开始“唱空”未来的房地产市场。

  尽管存在“唱空”的声音,但很多业内人士认为,今年房地产市场还有后劲。前两个月楼市销售低迷,而土地市场却十分活跃。北京等一线城市相继拍出高价地。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数据显示,1月,京沪深穗4个城市的土地成交均价达到每平方米10136元,环比上涨125.1%,同比上涨253.1%,创历史单月新高。开发商用实际行动表明了对后市的态度。

  实际上,关于楼市涨跌的讨论从未停歇过,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看来,当前楼市的变化是较短时间内发生的,不能据此就下“拐点”、“进入下行通道”等结论,应该将之放在一个较长时期内进行判断。朱中一说,房地产市场与宏观经济关系十分密切,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同时,也应处理好房地产市场中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房价上涨过快时,应该加快改革;房地产市场趋冷时,就应注意防范价格暴跌带来的风险,注意稳定市场预期。“毕竟,房价无论大起还是大落都对宏观经济十分不利。房地产市场应当平稳健康发展。”朱中一说。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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