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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廉租房公租房7月1日并轨

2014-05-27 16:08 来源:武汉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讯 7月1日起,我市廉租房和公租房将实行并轨管理,专门针对低保等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昨天的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

  廉租房与公租房都属于租赁房,但面向的群体不完全一样,申请人不容易搞清楚自己适用哪种保障方式,导致申请不够方便;受限于两项制度准入门槛、保障标准不同,不能调剂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资源的闲置浪费。由此,住建部要求,从今年起各地廉租房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

  按照国家住建部的工作部署,我市将于今年下半年实施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从今年6月1日起停止单独受理廉租房资格申请,此前已受理的廉租房资格申请仍按照原程序进行审核;从7月1日起,廉租房和公租房的资格申请、审核程序、租金标准、保障方式、运营管理模式,均按新规定实行并轨管理,年底前完成原廉租房保障家庭的资格复核及租赁合同转换工作,全面实行并轨运行。

  市长唐良智强调,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保障性住房管理要坚持市区共担,以区为主。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体系,强化保障资格的动态管理,畅通保障性住房退出渠道,确保公平公正。确保我市公租房的租赁型保障性质,严禁违规出售。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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