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沈阳、大连、鞍山、营口、辽阳及铁岭6个城市的城镇低效地再开发工作已全面启动,全省今年计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6万公顷,为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用地保障。
随着我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与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先后上升为国家战略,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我省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增加,而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和资源利用方式粗放问题日益凸显。为此,省国土资源厅在结构调整挖潜盘活上下功夫,去年我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6万公顷,占当年供地总量的72%。
我省的沈阳、大连、鞍山、营口、辽阳、铁岭等地旧厂矿、旧城区、旧村镇相对集中,城镇低效用地利用潜力较大,且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土地管理秩序良好。日前,国土资源部批复《辽宁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方案》,确定这6个城市为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城市。
根据方案,我省在推行低效用地再开发过程中,将坚持“政府主导、成片开发、产业支撑”的原则,将旧厂矿、旧城区、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等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进行再开发、再改造,通过项目的实施彻底改变当地旧村屯、旧厂矿脏乱差的环境,解决项目用地需求,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辽宁日报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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