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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试点落地 养老保障需提前规划

2014-07-03 10:19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备受关注的“以房养老”试点日前落地。保监会发布指导意见,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60岁以上老人,可以选择保险版的“以房养老”方式为自己养老。但由于“以房养老”产品设计十分复杂,同时需要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以及房价波动风险,因此,截至目前,尚无保险公司做出“以房养老”产品的申报。

  保险专家认为,化解养老难题最需要的仍旧是更为普遍和全面的养老保障规划。中宏保险的专家告诉京华时报记者,如果能及早补充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将对消费者的老年生活带来极大补充。

  据介绍,商业养老保险回报明确,只要确定自己希望在退休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多少养老金作为补充,就可让保险公司帮助计算出个人需要购买的额度和缴费时间,到了约定时间即可按月领钱;养老资金最基本的要求是追求本金安全并可适度收益、抵御通胀,这也是稳健理财型的商业保险辅助养老的优势所在;商业养老保险还可以强制个人储蓄。专家表示,养老储备是一项长期的理财计划,通过复利滚存计算收益,储备时间越久,效果越佳。

  (京华时报记者牛颖惠)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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