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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万亿元公积金存管理漏洞 成部分地方“小金库”

2014-07-21 14:27 来源:河北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最近,检察机关正在侦查一起有关某地公积金中心的案件,其营业部主任仅靠模仿前来贷款职工手迹的方式便轻松套取上千万元。记者在全国多个地方走访发现,数万亿元的资金分散在全国几百个住房公积金中心,从部委到省、市、县多级公积金管理部门只是松散指导管理关系,监管看似完备,却没有一个机构能够真正“管得着”。

  住房公积金领域大案频发,倒逼“九龙治水”“监而不管”的监管模式改革,但公积金联网监控年年成为工作重点,却年年难以实质性推进。

  来自住建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3月,全国实际缴存职工1.06亿人,缴存总额6.47万亿元,缴存余额3.27万亿元。而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管理的公积金余额,从几亿到上千亿元不等。如此庞大的资金,成了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

  去年通报的吉林省通化市的公积金案,公积金中心原主任车世刚及部分下属居然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高达11亿多元。

  有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任反映,公积金中心成了地方政府的一亩三分地。越是欠发达地区,地方对公积金中心的监督越少,公积金渐渐成了政府性资金。

  最突出的表现是银行想拉存款,地方政府为了找银行贷款也会“示意”公积金中心,选择特定的银行存款。这中间存在不少暗箱操作的问题,黑洞寻租行为时有发生。

  湖北某地级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诉苦:公积金的不菲金额成了地方和金融机构博弈的筹码。地方政府专门下发文件,与当地金融机构实行存贷挂钩,看各个金融机构给地方贷款多少,然后再考虑用公积金的钱给银行定向存款。当公积金存款到期转存或者有需要时必须得政府来批准,这样的事情很普遍。

  专家认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缴存人,增值收益本该归缴存人使用,却也被地方政府拿走,公积金俨然成了不少地方的“小金库”。同时,对公积金的“监督权”形同虚设,想挪用很便利。

  比如,在宁夏检察机关办理的9起公积金领域案件中,半数以上都是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放宽审查审批条件,各被告人申请贷款的手续均没有购房合同(协议)书及首期付款凭证,还有部分贷款手续仅用了一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便将公积金款贷出。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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