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荔湾区新隆沙地段AF020106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花地生态城范畴的新隆沙地块再次收地。
货币补偿标准方面,住宅房屋,按照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以1529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偿。
住宅房屋若选择住宅房屋换购的,按原址房屋建筑面积的130%换购最接近面积的户型,超出的建筑面积,按13000元/平方米购买。
征求意见指出, 原址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提出申请,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享受按建筑面积40平方米进行补偿使用权或换购房屋的助困措施。(记者曾卫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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