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日前对外发布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步伐。
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处于经济增长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特征。国土资源部表示,这对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了新要求。
此次指导意见,把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作为整个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要求,到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用地面积下降80%,城市新区平均容积率比现城区提高30%以上。
指导意见指出,建设用地总量得到严格控制,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土地存量挖潜和综合整治取得明显进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与机制更加完善,这四大项是整个工作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按照要求,严格核定各类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适当增加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
指导意见强调,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近5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用地指标,并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立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激励机制。
根据计划,加大农村空闲、闲置和低效用地整治,力争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提高到40%左右。同时,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等用地。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