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嘉宾
黄梦燕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近日,有读者咨询,其于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婚后又用个人工资还贷。离婚时,该套房产能否归到个人名下,配偶是否有权进行分割?
黄梦燕表示,此种情形,一般离婚时房屋仍归到个人名下。但婚后的工资收入,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可视为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离婚时,应对相应财产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比如该房产总价值100万,一方婚后用个人工资还贷10万,离婚时房产增值了20万。则房屋整体增值了20%,另一方还贷金额可视为10万的一半,即5万,按照增值20%计算,可分得6万元。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