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武汉公积金中心获悉,截至11月底,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突破1200亿元,达到1210亿元。每三位买房人中,就有一人用公积金贷款。
武汉公积金归集额快速增长。自1992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到2006年12月,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突破200亿元,历时近15年;到2012年4月末,又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513亿元,累计归集总额突破700亿,用时5年零4个月;2012年5月至今仅2年零8个月,归集额再次新增500亿元,累计归集总额达到1210亿元,已提前超额完成“十二五”计划。根据武汉市公积金“十二五”计划,到2015年末归集总额突破800亿元,实现缴存人数150万人以上。截至2012年底,武汉实际缴存职工已达142.63万人,公积金缴存覆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2014年4月底,武汉已累计向35.69万户家庭提供了875.9亿元公积金贷款资金支持,个人贷款余额592.43亿元,占缴存余额的96.85%,较去年底提高了4.98个百分点。
近年来,武汉公积金中心多管齐下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在非公企业中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支持缴存单位根据不同的缴存人群(如“白领”、“蓝领”),在月工资收入8%至12%的幅度内,自主确定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确定不同的缴存比例,变住房公积金“福利”为“激励”;实施差异化缴存政策,对低收入人群实行缴存上的“保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而对于私人民营企业,允许其“超基数”放开缴存。
目前,武汉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仍执行“既认公积金贷款又认房”,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1倍,对三套以上购房禁贷。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