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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五年至今未见房产证 开发商:只是时间问题

2015-01-12 15:10 来源:齐鲁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2009年买的房子,到现在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想卖房遇到麻烦,近日,张店市民鲍先生就遭遇了这个麻烦。该小区一负责发放房产证的工作人员说,目前房产证正在办理,让业主耐心等待。

  业主:缴了办证费房产证却一直没影

  “我是2009年12月从张店南苑绿洲买的房子,2010年1月份交的房,现在都5年多了,房产证还没办下来。”鲍先生说,办证费在交房款的时候就缴上了,当时开发商说很快就给办,他们后来找过开发商,对方也不说什么原因,只是让等着。

  鲍先生的购房合同上规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之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如果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办下房产证后马上发给业主

  据悉,南苑绿洲的开发商为淄博沃尔德置业有限公司,但是现在业主却找不到这个公司的负责人,只有几个人在该小区内负责办理房产证。

  8日上午,记者在该小区随机询问了几名业主,他们均表示没有拿到房产证。鲍先生说,从他们那批业主之后的全都没有房产证,可能涉及到上千户。

  小区一名负责发放房产证的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的房产证正在办理,让业主耐心等待,如果办下来马上发给业主。

  “已经办下来好几批了,其他的也都在办理,手续都齐全,办证只是时间问题。”该工作人员说。

  律师:逾期办理可索要违约金

  张店区房管局产权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南苑绿洲的房产证已经办理了一些,有些还正在办理。对方表示,开发商的手续都齐全,并且大证都已经办完,只剩下办理分户的房产证。

  “只要开发商提供的资料齐全,办证时间很快,有什么问题还是要和开发商协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淄博前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仁君认为,房屋出售者应该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供给业主产权证书,如果逾期办理,业主可向房地产开发商索要违约金。“业主可与开发商协商,督促其尽快办理,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李仁君说。 记者 李超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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