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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个人公积金余额可用于贷款首付

2015-08-05 1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贵阳8月5日(记者 周娴)记者5日从贵阳市住建局获悉,贵阳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新常态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通过实施调整公租房建设方式、房企租售并举等6大措施力促贵阳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贵阳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贵阳商品房销售面积达456.1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进入年中,贵阳楼市升温模式更趋明显,6月份商品房销量创下今年新高,而7月份,住建部门的工作数据显示,商品房销售面积约95万平方米,同比增幅超过3%。

  据了解,该《措施》规定:闲置土地两年限制竞拍新地;为优化住房及土地结构,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条件的前提下,房开企业可依法申报适当调整户型结构;编制贵阳市“十三五”住房建设发展规划,结合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空间布局规划、大型居住区布局规划,坚持产居平衡,促进住宅类房地产向高端化发展;鼓励发展教育科研、文化体验、医疗保健、康体养生、旅游休闲、商贸物流等跨界地产。

  《措施》规定个人公积金余额能用于贷款首付。为大力支持居民购房改善和自住需求,《措施》除了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降低首次申请、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外,还提出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追加首次贷款的首付;此外,新举措还将个人及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比例低于12%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调整公租房建设方式方面。在打通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通道方面,《措施》提出,今后将不再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而是引导住宅开发配建公租房。同时,完善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与实物分配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

  《措施》规定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中,“先补偿、后搬迁”,提高货币安置比例,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源,引导房屋被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

  《措施》还提出要培育经营性市场出租主体,从事中小住房租赁经营服务,开展“房屋银行”试点工作。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变经营方式,促进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

  针对外地人购房可落户贵阳,优化投资消费环境方面,《措施》提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且在时间认定上以缴纳契税完税凭证所载时间开始计算;而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可为40%。

  在贵阳购买商品房(含住房、商业营业房、办公房)的外来购房人员,也可办理购房落户手续,且不受入住时间和购房面积限制等多项举措。

  《措施》还提到要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提出要通过加强房地产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整合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淘汰恶意违规、实力不强、诚信度差的企业。依托房地产业诚信管理平台,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实施信用长效管理等。

  据悉,该《措施》从即日起开始施行,试行期一年。(完)

[责任编辑: 侯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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