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前一天爆出的“中石化入职一年研究生受贿6万元”的事件,文中涉及的中石化下属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昨天作出回应,称坚决支持依法严惩受贿研究生,同时否认了公司内部存在所谓的“索贿受贿”行规。不过在此前当事受贿员工在庭审时曾表示确实存在这一“行规”。
否认“行规” 称是乔红程索贿
中石化是昨天在其官方微博“石化实说”对此事进行回应的,并以“乔某”来称呼前一天出庭受审的乔红程。微博中表示,对乔红程个人索贿受贿的违法行为十分愤慨,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管理理念和规定,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同时表示,乔红程索贿受贿系个人违法犯罪行为,其在庭审中所说“行规”绝不存在。
中石化还在官方微博中介绍,乔红程2011年底开始参与某中石化外部炼油项目的动设备采购工作。该项目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施工以及采购服务工作。在该项目中的化验室气流控制系统采购过程中,乔红程在业主没有审批通过形成决标结论的情况下,向上海某公司透漏其综合评审第一名的信息,并向该公司索贿人民币6万元。
称招投标流程规范严密
尽管中石化一直强调整个招标过程合规,不过当事人乔红程在此前的庭审中则表示,他在参与一项工程招投标后,一家中标的上海企业找到了他,要按照行规给他三个点的回扣,即6万元好处费。这一“行规”的说法也引发了外界对于中石化招投标工程的质疑。
中石化表示,乔红程在整个采买过程中负责和供应商进行直接联系,并完成一些基础性工作,并不作为评审专家对评标结果发表意见。在该项目化验室气流控制系统采购招标过程中,上海某公司通过技术评审排名第一,商务评审因报价最低也排名第一,最终通过综合评审被拟定为中标单位,整个采购过程业主均派人全程参加,公司效能监察组也全程监督,采购程序完全合规。
中石化还强调,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采购管理以及业务流程是严密规范的,落实项目集中采购、分段管理、集体评议、分级授权、监督制约,实现采购决策、操作和监督的分离。同时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将采购部分为采买组、催交组、检验组、物流组和综合组,使计划、采买、催交、检验、支付等岗位做到切实分离,并要求“全程在案,永久追溯”。
入职仅一年即受贿6万元
据了解,此次事发的乔红程出生于1986年,2011年毕业于某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2011年8月进入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部工作,在动设备采购小组任采买员。是因乔红程前妻的父亲于2012年12月向检察机关实名举报乔红程受贿,朝阳区检察院反贪局对其立案调查。
中石化在官方微博中称,发生这起案件说明公司在管理上还存在不足。公司将在业务流程上进一步完善。乔红程被正式批捕后,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进行调查取证。乔红程案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案情并提醒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在采购活动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同时,进一步加强全体员工的廉洁自律教育,从思想上树立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意识。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于发生乔红程案件深表歉意,将努力做好廉洁从业教育、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的预防腐败措施,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文/记者 张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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