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2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日表示,由于12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油价涨幅不足,本次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据介绍,自2月2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3月12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2月26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现行调价办法,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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