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张西陆 通讯员/穗人社)国务院常务会议此前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从2014年1月起,调整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养老金”),调整后广州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突破3000元,达到3019元/月,增长8.48%。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包括补发1至3月的增加额)将于3月底发放。
与去年一样,今年调整方法采取定额+定比的方式,每人每月定额增加97元。另外再按5%的定比调整,其中2013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再按本人调整前养老金月标准的5%计算调整额;2014年1月至6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再按照本人首次领取养老金月标准的5%计算调整额。
在此基础上,对2014年6月30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元一次性发放。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广州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企业退休高工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人员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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