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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5年非法集资34亿 直接对应债权人超30人

2014-04-02 09:30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是民间借贷还是集资诈骗成为庭审焦点

  新闻追踪

  本报佛山讯 (记者刘艺明)去年5月,本报记者对佛山南海一名叫白凤的“隐形富豪”进行了调查,发现她虽然只是两家小公司的老板,却曾斥巨资买12套豪宅、4辆豪车以及2000多万的红木家具。在她“豪洒金钱”的背后,暗藏着一场牵连甚广的非法集资大案。

  昨日上午,44岁的白凤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在佛山中院受审,所有数据均有惊人的“更新”。白凤的直接债权人从当初本报报道的19人升至30多人,非法集资的金额从当初掌握的10多亿增至34亿,而检方最终的指控为11名受害人被骗1.6亿。

  “房姐”5年非法集资34亿

  今年44岁的白凤,曾经经营两家公司:佛山市家的卫浴有限公司、南海区乐道坊家居经营部。在案发之初,本报记者曾作深入调查,发现其名下一共拥有12套房产,至少4辆豪车。而在昨天的审理过程中,检方透露,其名下的房产其实达14处之多,这些房产价值超过3000万。此外,其拥有的红木家具价值2000多万。

  据佛山市检察院指控,白凤于2007年开始进行民间高息借贷。白凤当时许诺的日息高达千分之三至五,白凤她自己表示日息以千分之四为主。也就是说,250天便可翻一番,如此高的利润吸引了一大批人投资。

  按检方提供的一份《鉴定意见书》显示,2007年至2012年11月案发,白凤利用自己的账户和他人账户转入的资金高达34亿元,直接对应的债权人多达30余人,至于这30多人的下线又有多少集资者,那就难以估算了。

  检方指控集资诈骗1.6亿

  根据检方的指控,其实从一开始,白凤的“资金运作”便处于不健康的状态。检方称,仅仅到了2008年,白凤将巨额高息借款转借他人后无法收回,因而就造成资金链断裂。为了填补账户资本缺口,2008年至2012年11月间,白凤虚构了帮企业向银行归还到期贷款、生意资金周转困难等事实,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非法集资。在30多名集资者中,有11人共计1.67亿元无法偿还。检方也就将此11人列为了案件的“受害人”。

  至于资金的去向,检方称除了上述的房产和红木家具外,她购买4辆车用了近300万,其余的用于工厂的投资、生活花销等。

  检方称,因无法归还贷款,白凤于2012年11月5日逃逸;同年11月24日,她在江门市新会一家酒店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现场

  称儿子受威胁情绪失控

  昨天上午10时,案件在佛山中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在说到“出逃”时,白凤称其实是一些债主知道当时年仅9岁的儿子是她的“命根子”,于是就打电话去儿子的学校,甚至还到学校找她儿子。她接到了学校的老师打过来的电话后,当天晚上就带着账本去学校接回儿子,带儿子回到广西柳州,帮儿子安顿好找到学校。至于为什么会在新会被抓,她表示是想将账本整理好便去自首。

  “不管怎样,这件事是我错了,我跟他们说声对不起,我愿意将我的房产变卖给他们(受害人)。我是单亲妈妈,我的儿子真的需要我,希望法官能够轻判……”

  庭审焦点

  是民间借贷还是集资诈骗?

  控:符合法律规定,是诈骗

  检方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集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肆意挥霍资金,隐匿销毁账目的等。白凤的行为符合第一、三条。所谓“使用诈骗的方法”是指被告人虚构了资金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以高回报为诱饵,白凤的行为同样符合一、三条的范围。

  因此,白凤的行为属集资诈骗。

  辩:支出比收入多,是借贷

  白凤的律师回应称,白凤的集资行为并没有以非法诈骗为目的,其与受害人的关系仅仅是民间借贷关系。根据检方提出的《鉴定意见书》,虽然白凤账户的收入为34亿多,但她的账户支出则多达37亿。也就是说,白凤在其资金运作过程中,支出款项比收取的还要多,这足可看出白凤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且还支付高额利息。

  “我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没有欺骗他们,都是在双方自愿、支付利息的情况下进行的。”白凤本人说。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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