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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直补政策弊端显现 正向激励效应开始衰减

2014-04-01 10:17 来源:新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有的人家头一年种的是粮食,后来几年改种别的经济作物了,照样能领到种粮补贴。像我这样实实在在种了3700多亩粮食的,却拿不到补贴——因为我种的地都是流转过来的,种粮补贴发给土地承包者了。”3月底,正是麦子拔节时分,记者在射阳县采访时,该县种粮大户胡翠华有点想不通地问记者:为什么种粮补贴变成补贴不种粮的人了?

  比胡翠华更郁闷的,是在淮安市流均镇种粮的农民肖昭勤。他由于承包的100多亩土地是近年平整出来的,没有纳入种粮补贴统计面积内,尽管种了好几年粮食,但无论是土地流出方还是流入方,都没拿到补贴。

  类似胡翠华的疑惑,省内许多种粮大户都有。对粮食直补政策效果做过深入调查的射阳县粮食局干部孙志伟告诉记者,自从2004年我国出台政府按粮食实际种植面积直接发放补贴的粮食直补政策后,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全国粮食大局、增加种粮农民收入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近年来这种补贴方式的弊端也开始显现”。

  什么弊端呢?孙志伟说,一是不按流转面积补贴。粮食直接补贴的受惠对象应该是种粮农民,而不仅仅是土地承包者。由于现行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存在着分离现象,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特别是种粮大户,绝大部分享受不到补贴。二是种好种差一个样,精耕细作与粗放种植能得到同样的补贴,不能体现粮食产量多少、质量高低与补贴之间的关系,不利于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三是不按实际种植面积补贴,粮食直补资金额度由基层政府按照以前核定的种粮面积基数上报确定,不能做到按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不管粮食种多种少,反正补贴不会减少。”他说,由于粮食直补政策是三年一定的,第一年确定种粮数量后,连续三年发给补贴,这就导致不种粮食、改成养鱼或种蔬菜后还能领补贴。

  据分析,正因为存在以上弊端,目前的直补政策难以激励农民增加种粮面积、提高粮食产量,甚至无法持续稳定粮食种植面积。部分农民把补贴款简单理解为党和政府的关心款,与粮食种植没多少关系。更令人担心的是,由于农户分散经营、自由种植,每年、每季的粮食种植品种、面积都会有很大变动,很难准确掌握各农户的实际种粮面积,并容易引发虚报亩数等现象,甚至许多已经租赁、征用的非农土地,也在堂而皇之地领取直补资金。

  与此相关,直补政策实施十年来,其正向激励效应也开始衰减。比如粮食连年增收,但进口量却在加大。“这一方面因为饲料用粮和工业用粮有所增加,另一方面,也因为实际种植的粮食没有这么多。”省粮食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甚至不排除有些地方将鱼塘、田埂、道路、涵洞乃至水利建设中堆的土方都算作粮田。

  业内人士因此认为,矫正直补政策弊端的良药,就是将补贴投放到流通环节中,即农民交售多少粮食,获得多少种粮补贴。

  据了解,我省苏州市和江阴市除了执行国家粮食直补政策以外,对交售粮食的种粮大户实行价外补贴,实际上就是在流通环节进行补助。而改直补为价外补贴确实是种粮农民所盼望的。按当年交售的粮食来补贴,能直接激励农民多种粮,种好粮;改变种与不种一个样、种多种少一个样、种西瓜与种水稻一个样的弊端,也不会产生明明种了粮、却因为土地流转导致流入方和流出方都拿不到补贴的现象。尽管土地流出方会因此提高流转费用,但如果把原来的直补资金用于补贴售粮农民,总体来说对种粮大户是能得到实惠的。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粮食直补的真正意义。

  省粮食局调控处有关负责人建议,用于销售环节的补贴,应该是动态的,可以考虑生产资料、劳动力价格、自然灾害等因素,综合地区当年粮食生产水平,合理确定价外补贴标准,实现动态补偿。市场粮价高、农民种粮效益好的年份可以少补;市场粮价低,农民效益差的年份则多补。“这样,种粮大户的积极性可以调动起来,原本意在保证粮食安全的资金,也能真正花到刀刃上。” 本报记者 朱新法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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