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据法制晚报报道:针对有媒体报道称“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昨天上午,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向法晚记者证实了此事。
据了解,“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月收入达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
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选房,2013年共筹集约3万套房源。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表示,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特别强调要确保公平公正,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共有产权住房目前还是纳入到保障房体系管理,但未来应该会单独归类进行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称,今年会在一线城市和部分供需关系紧张的二线城市,加大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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