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龙岗法院了解到一宗蹊跷案件:利某中了福利彩票大奖1200万元,因为要和妻子离婚,利某将中奖奖金转账给弟弟,让其弟弟购买了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前妻李女士发现后,向龙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龙岗法院撤销一份其早前作出且已生效的判决,这份判决的内容是利某的弟弟要求确认哥哥名下的房产是他的。该院经过审查,已正式受理了这宗“第三人撤销之诉”。这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该院受理的首宗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增的一项内容,目的在于遏制侵害案外人利益的虚假诉讼发生,保障未能参加原审诉讼的案外人的合法权利。
李女士的诉讼缘于其与被告前夫利某的离婚纠纷。李女士与利某2010年登记结婚,2013年底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无共同财产。李女士在收拾个人物品准备离开时,发现家中竟藏有巨额购房发票。原来利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中了福利彩票大奖1200万元,利某将该笔奖金转账给了胞弟,并授意其用该款购买了位于公园大地的房产,房产登记在利某名下。中奖和买房的事被李女士发现后,利某的弟弟于2014年1月向龙岗法院提起所有权确认之诉,要求确认位于公园大地的房产为自己所有。龙岗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园大地的房产为利某弟弟所有,并依法作出了裁决,该裁决已生效。李女士发现利某故意隐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后,遂向利某所在地的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福利彩票奖金、公园大地的房产等。
龙岗法院立案部门经认真审查,认为此前所办理的利某与其弟弟之间的所有权确认之诉,涉嫌虚假诉讼,侵害了李女士的合法利益,遂依法受理了原告李女士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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