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户口与“农民”的土地
《新闻1+1》2014年7月31日完成台本
——“城市”的户口与“农民”的土地
解说:
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随着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的落地,两者界限没有了,但两个户口簿背后的福利差别,会随之消失吗?
小沈:
一般的打工者几乎不上保险,也没单位给我们上保险。
解说:
在福建一个农民工要想市民化,政府需要增加支出12.9万元。巨大的地方财政投入能担负的起数百万农民的市民化需求吗?
农民:
城市户口没工作,村里面有地,不如种地。
解说:
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不仅关系到城乡差别的消除,更决定着国家发展的未来。《新闻1+1》今日关注“城市”的户口,“农民”的地。
评论员 白岩松: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正在直播的《新闻1+1》
昨天,《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了,立即媒体与整个社会高度的关注,这毕竟大家期待了很久了。过去很长时间里头,城市户口和农村口有一个坚硬的墙,现在它们并轨了,不在分这个了,将来就是居民的户口。但是过了一夜,这件事情很多人就要思考了,对于很多的农民朋友来说,没有这项政策的时候,觉得要有这样的政策,因为这样才更平等,当真有了这个政策,恐怕过去几十个小时,到底值还是不值。
在这个时候我们不说最新的答案。我们看看在几年前中国社科院进行的一个调查,调查的近11万人,跟我们想象的不太一样。“80前”也就是70后、60后等等不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的达到80%;而80后农民工不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是75%,同时加了一个条件,如果要交回承包地才能转户口,不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达到90%,100个人当中有90个人不愿意转变成我们以为会愿意转变的城市户口。道理何在?原因又是什么?他们担心的什么?其实在算帐的一个关键点。
我们的城镇化以及户籍制度改革其中最重要的关键点,就是农民朋友他们的土地,承包的土地包括还是宅基地将来怎么解决,是彻底丢掉,还是有偿,还是能够进入到转让,他们也能分配的利益,恐怕这一次是改革的重中之重,今天我们去关注它。
解说:
昨天,国务院公布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公安部副部长 黄明:
就是要根据每个城市的情况,调解、改进现行的落户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 李朴民:
一是要改善中小城市的交通条件。
教育部副不振 刘利民:
推动以公办学校为主,来接(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解说:
在昨天这场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来自公安部、教育部、人社部、发改委等八个部门的人官员一起出席,为这份意见进行解读,这在以往并不多见。
黄明:
一个小孩子出生以后,就不要再明确是城里娃还是农村娃,打破了几十年来城乡的户口壁垒,这应当说是我们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
解说:
今天从中央到地方的媒体,也都关注了这一具有划时代的改革举措。那么对于这个改革措施的改革对象,也就是那些目前还是农业户口的人,他们又是怎么说?
农民1:
我希望是城市户口。
农民2:
喜欢要城市户口。
农民3:
不想要。
农民4:
城市户口没工作,村里有地,不如种地
农民5:
就是农村,起码空气环境上比城市要好多了。
农民:
你说在小城市里,没工没什么,在那不上班,买了房干什么?种了庄稼,还拉到小城镇里去吗?
解说:
在昨天这份意见发布之后,也有不少疑虑的声音,就是改革不仅是改变个称呼这么简单。去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辜胜阻在网友在线交流时透露,在户籍制度上有60多种城乡之间不平等福利。
黄明:
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是一个重要的标志。人口统计是一个基本制度,我们其它各相关领域的统计,也将配套跟进。这标志着我们将加快实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城乡居民将逐步的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解说:
配套跟进能否跟上?基本公共服务能否均等化?这的确是此次改革的关键。事实上,这次公布的意见也充分考虑到可能面临的困难。对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的落户政策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黄明:
就是根据我们的国家的基本国情,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预期,不急躁、不冒进,防止不切实际,一哄而上。
解说:
改革已从改变名称开始,然而更多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评论员:
其实对于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和农民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性,通过这份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的意见就能感受得出来。我翻了一下,一共打印出来的是三页半纸,但是其中谈到土地这一块用了整整十行,这个分量是相当不轻的,在这十行里头,主要强调这几个意思。
第一,农民的土地承包全还要确权,进一步确权。
第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
第三,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也就是跟土地割开了。应当根据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开展试点,还仅仅是试点,足球有一个硬约束,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不可以。就是这十行在这整个的三页半纸里面占的分量还是是相当重,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也是改革的一个重点。
接下来连线一位嘉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的副部长刘守英,现在正在河南新乡调研。刘部长你好。
刘守英:
你好,岩松。
评论员:
在四年前就有这样一个调查,如果退掉土地承包权,惊讶的让大家发现,有90%的农民选择,不把户口转城里。
刘守英:
这一次国务院的文件非常强调土地权利的保护,这是在我们户籍改革的一个前提。如果土地的权利不得到合法的保障,农民也不会轻易的进城获得户口的身份。我刚才在新乡的调查,正好也是城镇化的调研,问民,农民就是说,现在农民不关心他叫什么,是叫农民还是市民,他真正的关心,如果我进城,城里的公共服务能否享受,另外土地权利能否得到保障。
评论员:
实际上他在算帐,得到的实际好处跟假如失去土地的失去之间,哪个更赚一点,这个正常,人之常情。
刘守英:
现在面临的很大的问题在哪,就是土地的权利的保障,实际上是农民应有的权利。就是他作为一个农民,我们政府给农民赋予的承包权、宅基地的权,还有集体收益分配权,这是权利是作为一个农民本身获得的基本的权利。但是进到城市这些公共服务的权利,是他进城以后,他对城市所做的贡献,也应该基本得到的政府提供基本的义务和保障,这两个是不可以对等和不可以交换。尤其不能说农民把土地交出来,再一个城市去换,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这两者之间不具备对等性。
评论员:
您这次从调研的感受非常深,从历史的场合看,上次分成城乡,其实是牺牲农民巨大的代价,完成了工业化最早的起步,而且壁垒越来越高,这次要城镇化,得让他占便宜,这种便宜是得到更好的好处。这次《意见》当中,有这样的一句话,要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开展试点,也就是他是否退出三权,您觉得试点将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如何让他占更多的“便宜”。
刘守英:
加引号,可以同意。这里核心的问题在哪?退出的概念是什么?未来农民进城以后,我们留在农村的,一个是土地的经营权、宅基地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些土地,我们的未来采取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尤其它牵扯的规模经营,牵涉到流转权,但是这些是留在农村以后,剩余的这些农民在经营土地有经营制度的安排。但是这里的安排是有偿退出,什么含义?政府不能强制的剥夺,未来应该是更多的通过市场的方式,来探索承包经营权,到底怎么流转,宅基地怎么流转,这样通过市场的方式,通过农民自愿的方式,这样来解决进城以后的这些人原有的这两项土地的权利,另外在留在农村的人在经营上扩大规模,而宅基地这一块也可以进行重组,这样实现整个农村的重新构造,实现城市和农村的双赢,这个探索的是未来的主要方向,应该是市场主导还而不是政府的主导。
评论员:
其实里面一个自愿,一个有偿,到非常明确的写出了未来的方向,农民还会继续算帐,假如未来疑义的农民包括居住的人口真能转成城市化户口,也是在自愿的前提下谈判和选择的过程。接下来,我们继续关注城市的户口和农民的土地。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