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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混改破局 中石化销售公司千亿引资25家投资者

2014-09-16 10:02 来源:金陵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备受关注的中石化销售业务重组目前已经进入到投资者认购股份的阶段。中石化昨晚公告称,拟定由25家境内外投资者以现金共计人民币1070.94亿元(含等值美元)认购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

  中石化称,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国石化将持有销售公司70.01%的股权,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85.67亿元。

  25家投资者持有29.99%股权

  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9月10日参加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被问到销售业务重组年底之前能否完成时,曾表示,“为什么要等到年底,不需要等到年底”,而且他还暗示称“你过两天再看消息吧”。当时,诸多媒体以为他是推脱之词,不料想中石化果然于9月14日晚间公布了重组进展。

  中石化昨晚公告表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已经与25家境内外投资者于2014年9月12日签署了《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拟由全体投资者以现金共计人民币1070.94亿元(含等值美元)认购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中国石化放弃就本次增资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国石化将持有销售公司70.01%的股权,全体投资者共计持有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85.67亿元。

  中石化已于201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启动中国石化销售业务重组、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的议案》,同意销售公司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并授权董事长在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的情况下确定投资者、持股比例、参股条款和条件方案,组织实施该方案及办理相关程序。

  中石化表示,在本次增资相关协议签署后,销售公司还需就本次增资事宜报商务部审批。

  投资者多来自基金保险业

  在这25家未来中石化销售公司的股东中,认购金额100亿元占股达到2.8%的有四家,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人保腾讯麦盛能源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Qianhai Golden Bridge Fund I LP、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权最少的是Huaxia Solar Development Limited,该机构出资4亿元占股0.112%。

  根据中石化公布的投资者名单,多数投资者都来自基金和保险业,以及一些专门为此次认购股权在开曼群岛或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注册成立的公司。保险类投资者包括生命人寿、中国人寿以及长江养老保险等机构,而基金类投资者比较复杂,即有国有银行控制的基金,也包括渤海华美(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真正来自能源企业的投资者目前只有新奥能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投资机构背后的股东中,也出现了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央企大鳄,民营资本中则出现了复星国际、海尔集团和汇源果汁等其他行业的领军企业,互联网投资者中包括深圳市人保腾讯麦盛能源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背后的腾讯。

  另有一家投资企业值得注意,而且与中石化颇有些渊源。对于这家名为北京隆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中石化称,隆徽投资的唯一股东为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储小晗。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资产总额约人民币57亿元,净资产约人民币28亿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约人民币32亿元,净利润约人民币4.67亿元。

  民营资本11家占比35.8%

  早在今年初,中石化最早公布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油品销售业务引入外部资本后,外界反应积极。中石化曾表示,市场反应看,前期主要是外资对参与油品销售业务重组比较积极,国内方面一些大的基金公司和互联网公司等也比较有兴趣。

  而从中石化的角度看,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曾在公司业绩说明会上表示,投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战略投资,即能为中石化带来技术、管理、市场、新业务等,能让这个公司因为他的加入而增值;另一类则是财务投资。对于中石化而言,将优先引入战略投资者。后来,中石化又提出“三个优先”原则,即产业投资者优先、国内投资者优先、惠及广大人民的投资者优先。

  本次引资25家投资者中,产业投资者以及与产业投资者组团投资的共9家,投资金额326.9亿元、占比30.5%;国内投资者12家,投资金额590亿元、占比55.1%;惠及百姓民生的投资者4家,投资金额320亿元、占比29.9%;民营资本11家,投资金额382.9亿元、占比35.8%。

  此外,本次中石化还就销售公司的股权与投资者作出了多项约束,包括在本次增资完成后3年内,未经中国石化书面同意,投资者不得转让或质押销售公司股权,但向关联方的转让和向银行融资进行的质押除外;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未经中国石化书面同意,投资者不得向销售公司的主要竞争者(在中国的加油站网点超过500家的公司)转让销售公司股权;投资者在销售公司上市完成后1年之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销售公司股份等等。

  销售公司未来将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中石化在本次公告中也多次提及了销售公司上市等说法,在和25家投资者的约定中也表示,“在本次引资完成后3年后,如销售公司尚未实现上市,如果投资者转让销售公司股权的,中国石化享有优先购买权”。

  此前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参加达沃斯论坛回应称,“股东们都要求上市”。他表示,根据公司目前接触到的投资者的反应,股东们都希望未来销售业务完成重组后能实现上市,当然具体结果需要将来董事会成立再确定。

  中石化表示,本次引资完成后,中国石化将和投资者一起,按照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思路完善销售公司的公司治理和体制机制。具体而言,一是销售公司将建立多元化的董事会。初步考虑,销售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国石化派出董事4名,投资者派出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个细节是,中石化销售公司已于9月10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易捷副总经理等9名非油业务职业经理人。这是中国石化首次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

  在具体业务层面,中石化表示,已先后与12家业务合作伙伴形成了产业合作协议,创新推进新兴业务发展。其中,大润发(厚朴投资团)、复星、航美(金石投资团)、宝利德(佳兴投资团)、新奥能源、腾讯(人保腾讯麦盛投资团)、海尔(海峡汇富投资团)、汇源、中国双维等9家产业合作伙伴成为此次签约投资者。

  资料显示,中石化销售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成品油供应商,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2013年销售公司成品油总经销量为1.80亿吨,拥有中国石化品牌加油(气)站30351座,其中自营加油(气)站30338座,还拥有约8000万加油卡持卡客户。2013年,销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98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251亿元;2014年1-4月,销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76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77亿元。网易财经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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