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源10月15日晚间公告,10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北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董事长路联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对董事张春生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公司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此前,金谷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立案稽查。 (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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