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大陆经济  > 正文

新退市制度正式出炉 “达标”一家退市一家

2014-10-18 12:03 来源:证券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今后,存在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行为的上市公司,都将从股市中除名。这是中国证监会17日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最新规定。该意见将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

  专家表示,《退市意见》的正式发布,标志着新一轮资本市场退市制度开始步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细化之后的制度明确了退市的具体标准,“刚性”的制度加上“刚性”落实,有望开启中国股市一个顺畅的退出渠道。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退市意见》是对现有法律制度在实践操作层面的具体规范,属于法律实施性质的规范文件。《退市意见》的具体规范要求需要进一步通过证券交易所修改其股票上市规则及其配套规则予以落实,并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具体实施。

  他同时表示,《退市意见》发布后,证监会将指导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严格落实退市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退市实施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严格落实退市制度的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张晓军介绍,《退市意见》主要从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等五个方面改革完善了退市制度。

  具体看,在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方面,《退市意见》逐项列举了因为收购、回购、吸收合并以及其他市场活动引发的7种主动退市情形。并针对主动退市的特殊性,在实施程序、后续安排等方面做出了有别于强制退市的专门安排,包括经过股东大会双2/3表决通过、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进行专业把关、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等。同时,为引导市场化的主动退市,《退市意见》规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措施。

  在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方面,针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市场反映强烈的两类违法行为,落实《证券法》关于重大违法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规定,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上述两类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责任编辑: 吴晓寒]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图 片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