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014年10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姚永平(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决定逮捕。
4个月内,前后两任董事长被调查
【特别报道】内蒙古银行深陷地产贷款腐败案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刘永刚|内蒙古、北京报道
【导读】“杨成林的胆识与魄力也一直被业界称赞,能够将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功升级为内蒙古银行,他功不可没。”
让一个副厅级的监事会主席监督一个深耕14年的正厅级董事长会不会有难度,不想都会明白。
4个月内,前后两任董事长被调查。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2014年10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姚永平(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前的7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内蒙古检察”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成林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在当地人看来,今年7月份以来,内蒙古银行震动不断。人们惋惜的不仅是两任高管的落马,更多的是这家举全区之力打造的省级地方城商行还未完全为地方经济“发力”就深陷腐败“漩涡”。内蒙古银行究竟发生了什么?
四个月内,四位内蒙古金融大腕先后落马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内蒙古银行官网发现,2013年2月27日,姚永平以内蒙古银行董事长的名义在其官网致辞,但其真正被内蒙古银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却是在5个半月后的8月13日。其前任董事长杨成林从1998年筹备组建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到2013年卸职,在内蒙古银行整整任职14年。姚永平也在该行担任多年行长,内蒙古银行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姚永平与杨成林多年来相处融洽,并未发现有矛盾产生。”
内蒙古银行官网介绍,内蒙古银行前身为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的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9月8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该行资产总量为653亿。
内蒙古金融监管部门一位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内蒙古银行体量虽然并不是很大,但杨成林却是内蒙古银行界的“元老级”人物。公开资料显示,1988年开始,杨成林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一职,后组建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再到内蒙古银行,一直干到退休,官居正厅级。“杨成林的胆识与魄力也一直被业界称赞,能够将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功升级为内蒙古银行,他功不可没。”上述监管人士坦言。
耐人寻味的是,在内蒙古银行两位董事长被宣布“落马”的间隙,2014年9月10日,内蒙古体量最大的金融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主任、党委副书记武文元和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振坤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在同一天接受组织调查。
《中国经济周刊》在采访时独家获悉,被查的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董事长王振坤与杨成林和姚永平也曾共事多年,王振坤于1999年曾出任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在职三年后调任呼和浩特市金融办副主任,后出任呼和浩特投资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董事长。王振坤还曾于2007年5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担任伊利股份(600887.SH)董事。
除了个人之间的关联之外,这三人所掌控的两家金融机构也有着密切联系。据知情人士介绍,在2009年,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功更名为内蒙古银行后,2010年,王振坤的企业也更名为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并出任董事长。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通过旗下的呼和浩特投资公司还曾持有内蒙古银行4000万股股份。
上述监管人士介绍,被调查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主任、党委副书记武文元于2001年调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在位10年,曾任市委常委,而在他任期内,杨成林则在担任内蒙古银行的前身——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董事长,而王振坤的企业也在呼和浩特市。
“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有很多业务上的交集。”上述知情人士坦言。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中发现,和很多银行行长落马原因一样,发生在内蒙古银行的腐败案也牵扯到了地产。
地产贷款腐败阴影笼罩内蒙古银行
就在姚永平被宣布立案侦查之后4天,10月21日,内蒙古检方再次公布,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决定逮捕涉嫌向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行贿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郭某某系内蒙古隆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亚煤炭设备有限公司经理。
内蒙古检察院公布的信息显示,为得到内蒙古银行贷款,郭某某送给时任内蒙古银行董事长杨成林价值900万元的某公司股份。工商资料显示,内蒙古隆聚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金3001万元,股东为两位自然人,郭建亚为大股东,持股99.5%,韩丽媛持股0.5%,并担任法人代表。
上述内蒙古银行知情人士透露,杨成林是在离任审计时被查出问题,后直接移送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涉案其中的还有一位包头土右旗“要”姓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牵出姚永平。
随后,一位接近内蒙古自治区检方的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证实,目前内蒙古检察院直接控制了包头市土右旗一房地产公司——包头诺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操控人要某某。
要某某为包头市土右旗人,早年曾经营中药材,长年在呼和浩特做生意。2009年,在包头土右旗圈下大片土地搞房地产开发,成为当地最具实力的地产开发商。
土右旗一位政府官员介绍,要某某在当地很有影响,在成为资金雄厚的地产开发商后还引来外界对其资金来源的揣测。但从今年开始,由于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其开发的房产项目无法顺利交房,一度引发购房者上访。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要某某曾在土右旗开发了一个楼盘项目叫“诺宝”,内蒙古银行在当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占用着这个开发项目的一幢四层大楼。内蒙古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是内蒙古银行向开发商买下的办公场所,有4000平米,刚刚开始试营业。同时,与其紧紧相邻的是内蒙古银行的另一个下属机构“蒙银村镇银行”,也同样占用了一幢四层的办公大楼。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查阅内蒙古银行2010年年报发现,在“报告期末前十名贷款客户”一栏中有“包头诺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余额为1.45亿元,占当年贷款总额比例1.09%。但在随后几年的年报中,内蒙古银行未再列出其前十大贷款人的具体名称。
在当地人眼中,近几年来,内蒙古各地区的房地产发展异常火爆,呼和浩特落马官员也大多与地产有关,近期一审被判死缓的呼和浩特市副市长薄连根也是身陷地产腐败。“现在看来,金融机构涉及地产的问题也在逐渐暴露出来。”上述土右旗政府官员坦言。
内蒙古金融办主任空降“维稳”
内蒙古一位不愿具名的金融监管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发生这么大的事,肯定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内蒙古银行职工情绪不稳也是情理中的事情。”
上述内蒙古银行的知情人士透露,近些天一些大客户已经开始选择其他银行,而当地其他银行也在以内蒙古银行近来发生的腐败丑闻为由拉走很多内蒙古银行的大客户。
10月17日下午,在最高检公布姚永平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侦查后不久,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3号的内蒙古银行总部大楼便紧急召开会议,内蒙古金融办主任李雅空降内蒙古银行主持大局。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近几天内蒙古银行高管一直都在开会,自治区政府高度关注内蒙古银行的稳定工作,金融办主任作为监管领导直接派驻内蒙古银行便是明证,但由于李雅的董事长任命还需要当地银监局的核准,所以截至发稿时,李雅仍为内蒙古银行党委书记,可能会在两到三个月后成为董事长。
10月21日下午,内蒙古银行在呼和浩特召开重点工作推进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内蒙古银行党委书记、拟任董事长李雅表示,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管理难题:“副厅级监事长如何监督正厅级董事长?”
在当地的金融界人士看来,正厅级“高官”杨成林身居内蒙古银行一把手之位14年,可谓位高权重,一方面享受着国家正厅级官员的行政级别,另一方面拿着企业高管年薪,身处既当官又发财的极好位置,本来应该恪尽职守,但却最终没有经得起诱惑。
梳理内蒙古银行近年来的发展轨迹发现,这家银行真正的快速发展是在其更名之后。1999年,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立时只有资本金1.0385亿,全行资产总额只有12亿,由13家信用社改制而成。
机会始于2009年8月,内蒙古财政厅入股3亿元,成为第一大股东,注册资本也扩大为15亿元。2009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获准跨区域经营。2011年因扩张需要和新建大楼再度增资扩股15亿元,资本金达到30亿。
此后,内蒙古银行一路攻城略地。到2013年,年报显示银行总资产已达653亿,净利润为8.68亿。据介绍,目前,内蒙古银行旗下辖1家营业部(呼和浩特), 9家分行(呼和浩特、乌海、包头、呼伦贝尔、通辽、锡林郭勒、乌兰察布、兴安盟、哈尔滨),76家营业网点,并在河北、贵州、深圳等省市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31家。
据介绍,内蒙古银行成立之时就有人建议,虽然要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的支持和推动来做大做强,但也要回避地方政府的过多行政干预。“如果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太多则不利于银行的发展。”上述内蒙古银行知情人士分析认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战略性入股内蒙古银行起到的作用很大,但一定程度上也留下了一些隐患,表现在政府管得太多则死,放得太松则乱。
“政府显然更希望其以市场化方式来运行,表面上看并未太多干涉,但一些固有的内在因素仍然在起着作用。”该知情人士表示。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内蒙古银行董事长级别为正厅级,其任职并非像正常股份制企业一样真正由股东大会选举,而是基本由内蒙古自治区组织部任命产生,与其监管机构内蒙古银监局和内蒙古金融办为同一级别。早在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任董事长时,杨成林在人事上便直接由自治区政府管理,而其他人则由呼和浩特市政府管理,更名为内蒙古银行后,杨成林在银行内的威望和在地方上的地位更是得到了大大的提升。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像内蒙古银行这样的机构,当地很多政府官员都愿意去任职,《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到,内蒙古银行的不少部门副职,也有不少内蒙古党委、政府部门的原官员担任。
“公司化治理在内蒙古银行能否真正走得通,还需要探讨。与其他股份制企业不同的是,作为国有控股的内蒙古银行的股东们事实上并不特别在意作为股东的话语权,甚至不是特别在意分红。”上述内蒙古银行知情人士分析,在内蒙古银行的股东名单里,有企业也有地方政府,当股东明知无法以《公司法》制衡高管层时,更希望的是放弃话语权获得银行的更大支持,所以股东大会和监事会在内蒙古银行内部所表现出的制衡作用相对较弱。
“另外,让一个副厅级的监事会主席监督一个深耕14年的正厅级董事长会不会有难度,不想都会明白。”上述知情人士坦言。
目前,内蒙古有两大城市商业银行,一是内蒙古银行,一是包商银行。在内蒙古银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持股11.68%,包括乌兰察布市政府和通辽市政府在内的地方政府所持股份占股约为15%左右。
虽然近几年内蒙古银行看起来发展很快,但与几乎完全民营化的城商行——包商银行相比却弱了很多。据悉截至2013年末,包商银行的国有股占总股本的0.42%,总资产是内蒙古银行的3倍还多,达到2425亿元,已名列内蒙古民营企业百强前5位。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曾致电内蒙古银行试图了解今年前三季度的经营业绩,但对方婉拒并表示,“第三季度要比之前还要好一些。”记者试图从内蒙古银行更进一步了解经营情况,但截至发稿,内蒙古银行一直未再回复。记者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到,内蒙古银行方面目前总资产可能已突破800亿元。
在内蒙古银行成立时,杨成林的一段讲话十分精彩:“要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也要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4年之后的今天,杨成林却正是因“一己之利”而被查,前后落差,个中滋味,只有杨成林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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