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官近30年的曹鉴燎,历任镇党委书记、三个区“一把手”,又官至广州副市长,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中滥用权力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
拒绝提拔只为坐地敛财
“小的不贪贪大的。”在接受审讯时,曹鉴燎直言不讳地说。在长达20多年的贪腐历程中,拥有高级经济师资格的曹鉴燎始终不忘“按经济规律办事”,甚至为此三番五次拒绝组织提拔。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在沙河镇任党委书记、镇长期间,有关部门几次想调他上天河区,曹鉴燎竟表示“不愿意”。舍不得走,不是为了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而是因为镇领导位子“含金量”更高。
早在1992年,香港老板范某找到时任沙河镇党委书记的曹鉴燎,希望获得原沙河镇政府所在地块的开发权。曹鉴燎欣然允诺,事后范某给曹鉴燎送了200万元人民币。此后,在广州市规划开发珠江新城的过程中,由于镇一级干部有很大自主权,可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灵活出让村集体土地,曹鉴燎更不愿因提拔调动失去敛财机会。
天河区冼村村民回忆说:“20多年前,为了能继续留任敛财,曹鉴燎通过下属让我们联名写信挽留他,当时不懂什么意思,现在想来真是荒唐。”事实上,后来,直到发现在天河区任职“赚钱”机会更多,曹鉴燎才接受了提拔。
相关部门初步查明,曹鉴燎涉嫌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7000多万元,另有2亿多元的涉案金额,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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