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大确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以来,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八届四中全会亦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全会专题进行讨论。江苏在落实“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有哪些举措,又有哪些经验?本报今起推出“依法治国看江苏”专栏,记录法治江苏的点滴。
昨日,省法制办邀请了6位实务界、理论界的专家对市民关注的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今年报送省政府备案的“红头文件”进行公开点评,对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一“挑刺”。 扬子晚报记者 王赟
餐饮具
餐馆提供有毒餐具是否该担责?
专家点评:餐馆应担责,建议补充完善
简陋的作坊式厂房,堆积如山的回收碗筷,不穿制服、不戴口罩的小工……截至去年,南京共有58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每日集中消毒餐饮具高达40万套,但是脏乱差的“黑作坊”屡屡被媒体曝光,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腊生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如何监管,相关立法在省内尚属空白,此次点评的《南京市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管理办法》,可以说具有一定操作性和前瞻性。
“为什么现在还有这么多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就是因为我们的监督抽验不经常化、不定期化、不及时化,卫生部门如何监督如何抽验,以什么样的频次抽查,都应加以细化。”他发现,虽然《办法》提出卫生部门应对集中消毒单位定期抽取检验,但缺乏具体细则。
他举例说,除了集中消毒单位,餐馆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办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王腊生认为,对于餐饮服务提供者来说,如果明知提供消毒餐具不合格还继续使用,也应该担责,他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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