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全省城乡居保和征地保障工作座谈会上获得消息,从明年1月1日起,江苏现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将最高筹资标准从1200元/年提高到2500元/年。明年全省975万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还将上调。
去年11月起,我省把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整合成为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同时整合原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标准统一为12个缴费档次,每年最低100元,最高1200元。
新政策大大提高缴费档次。《意见》明确,从明年起,新的缴费档次为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2500元。取消每年200元的缴费档,同时明确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地还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增设缴费档次,但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缴费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筹资。我省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资助。
为鼓励居民选择更高缴费档次,政府对城乡居民的保费补助采取“多缴多补”原则。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也从原来的每人每年50元,增加到了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为1388.53万人,60岁以上老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近两年,我省每年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一般每年每月上调10元。记者了解到,我省相关部门将很快出台明年的调整意见,并确保按期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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