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敲定2015年七大改革任务 优先鼓励通过IPO方式进行“混改”
■本报记者 左永刚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国有企业发展的新动力要靠改革来激活。从国资委职责来看,明年国有企业改革有七大任务。”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12月27日在首届国企改革发展前沿论坛上指出。
楚序平表示,一是要深入做好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工作;二是要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四是要积极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五是要加快推进“四项改革”试点;六是要稳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七是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与此同时,近期多位国资系统研究者向《证券日报》证实,2015年国资国企改革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一位研究者称,“2014年年末国资委召开的两次会议基本完成了对2015年国资国企改革的工作部署。”
12月16日,国资委主任、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毅主持召开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全体会议,此次会议审议了《国资委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相关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国资委牵头的3项改革举措2015年工作要点建议》。紧随其后,12月22日至23日为期两天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提出“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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