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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点名整治空气净化类用品

2014-12-30 10:14 来源:北京商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净化类生活用品这两年大量涌入人们的生活当中,市场火热背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现象也日益严重。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发布公告,决定2015年1-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

  根据公告,本次专项行动以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整治重点,包括经营者宣称的检测数据,与实际检测数据不符;突出宣传某项数据,误导消费者;未取得检测机构认证,擅自宣传认证;只检测产品的局部部件或某项部件功能,如过滤网、滤芯等,却宣称商品经检测具有同等功能;伪造、虚假标注、虚假宣传产品及其部件产地等十三项重点内容。

  近几年,随着雾霾、甲醛等字眼的频现,净化类生活用品成了室内的“常客”。数据显示,随着雾霾问题在全国扩散,2013年京东空气净化器销售额达10亿元,零售额同比增长420%;2013年全国各地净水设备销量不断上涨,京东华北地区销售额环比增长率达210%。

  但是随着“净化潮”的高涨,以空气净化器为例,目前国内空气净化器行业出现的“五乱”:商品乱、技能乱、宣传乱、认证乱、价钱乱,也已成业内共识。对此,有专家曾表示,现在空气净化器市场的国家标准主要分电器安全、抗菌除菌和净化性能三个方面。其中,电气安全和抗菌除菌的国家标准是强制性的,而净化性能标准则是推荐性的,易造成商家夸大净化效果、虚报适用面积等问题。

  北京市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指出,空气净化、水净化都是比较新兴的市场,由于时间比较短,缺少各项标准、规范,加上门槛又比较低,各种资本一拥而上,还没有通过优胜劣汰形成有公信力的品牌,市场鱼龙混杂,而公众对这些行业也不够熟悉,导致各种虚假宣传、夸大指标的情况经常出现。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整治期间,对生产者拒不改正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经营者继续销售有虚假宣传内容的商品或在销售中进行虚假宣传的,工商部门将依法严格予以查处;对前期已经进行处罚仍不改正的,视为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记者 王晔君 实习记者 郭少丹)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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