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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拒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首次公布

2015-01-14 11:07 来源:经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人社部近日首次公布了十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其处理结果为:

  浙江省义乌市百派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文正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安徽省界首市孔繁林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广东省中山市佛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新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江西省抚州崇仁县俞志勇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四川省江安县程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河南省南阳市潘贻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河北省定州市郭中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福建省三明市源泉木竹制品有限公司承租人蒋隆任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甘肃省张掖市何正昌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山西省稷山县华林新天地购物商场投资人孙斌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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