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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曝约谈阿里白皮书:交易平台有问题

2015-01-29 07:40 来源:法制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淘宝网被通报正品率仅37.25% 官微转文称抽检报告“存疑” 继昨日给出回应后 今天上午工商总局曝约谈阿里白皮书

  法制晚报讯(记者 张鑫)今天上午,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挂出《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4年7月,工商总局网监司与阿里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团队进行座谈,指出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的问题,阿里接受了工商总局的行政指导。

  上周五,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被抽检的电商多数存在售假情况,其中,淘宝网样本51个,正品率为37.25%。

  昨日,淘宝网官方微博转发文章,质疑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在网购商品抽检和报告中“吹黑哨”。工商总局随后回应称,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其法定职责。

  该白皮书是工商总局去年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的会议记录。工商总局称,当时阿里面临上市,“为了不影响阿里系上市前的工作进展,该座谈会以内部封闭的形式进行,鉴于目前监管情势,为廓清种种认知,现将行政指导座谈会有关情况如实披露”。

  该白皮书显示,此次行政指导会是在2014年7月16日,网监司行政指导工作小组联合浙江省工商局、杭州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在浙江省工商局召开的,阿里巴巴集团主要负责人员及核心部门管理团队与会,接受行政指导。

  白皮书中显示,此次座谈会,网监司工作人员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和天猫商城在主体准入、商品销售、交易行为管理等方面长期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了详尽分析和总结,指出了5个方面19个问题,各地工商局代表补充指出了其他6个方面的问题。

  总局在会上表示,平台开办方对平台内商品信息的进入审查、日常监测、违规处置不到位,在处理权益受损者维权诉求和监管部门的执法协查时门槛偏高、效率低下。涉嫌在明知、应知、故意或过失等情况下为无照经营、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传销、消费侵权等行为提供便利、实施条件。

  对于此次行政指导,白皮书中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会上也表态称,目前自身存在的最大风险来源于三个方面,假货、知识产权和炒作信用。阿里巴巴集团对新兴市场管理经验不足,与监管部门沟通不够。同时,阿里巴巴也做了包括“建立产品库,清查假货”在内的5点表态。

  白皮书在会议的效果评估中称:阿里巴巴集团内部正在认真消化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该文后注显示,此次行政指导后,国家工商总局加快了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控系统的建设。该系统目前正在抓紧构建中,预计半年内将投入运行,以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事件回顾

  1月23日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非正品率为41.3%。从各购物网站的检测结果来看,淘宝网样本数量分布最多,但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消息一出,网上各种评论纷纷出现。不过,各大被抽检电商却在其后的4天之内保持了集体沉默,没有对工商总局的报告给出任何回应。

  工商总局回应淘宝三大疑问

  疑问1:抽样是否太随意?

  某电商只抽查了1件,得出了正品率为0的结论。另一家电商只抽查了3件,得出正品率100%的结论。在淘宝网上一共抽检了51件商品,得出了淘宝仅37%的正品率,也就是63%的售假率。淘宝日均在线商品总量超过10亿件。

  回应:在委托第三方监测时,一般是告知需要抽检的产品门类,而第三方也会做到公平、保密。具体是抽检哪几家,抽检多少,第三方机构会有一个工作方案,并且这个结果只是针对这个范围内的结果。

  本次抽查的数据并不是为了反映整个市场、网购领域的质量有多差,而仅仅是一个抽检结果,不能过度解读。

  疑问2:非授权商品是非正品?

  非授权渠道不等于非正品。因为,不是所有的品牌都拥有从出厂到销售最后一环的完整授权体系。

  回应:“非正品”不等于假冒伪劣,不是一个概念,这个很明确。非正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翻新产品、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产品、无3C认证产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费者使用说明的产品等等。

  此次抽查把正品与非正品做了区别,一一进行核对,只要上述“非正品”定义内的一项没对上,就列入“非正品”。

  1月27日

  淘宝微博转发以“一位80后淘宝小二”的名义发表的公开信,点名工商总局司长,质疑其抽检程序失当。同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发布会通报10起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副司长杨洪丰在发布会上介绍,此次曝光的10起典型案例中有4个出自淘宝。此外杨洪丰解释了部分关于“淘宝小二”的质疑,但是其表示对该网帖并不知情。

  当日晚间,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工商总局的法定职责,其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一直秉承依法行政的原则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疑问3:商家未收到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在两次针对电商商品售假的抽检中,许多卖家并没有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也没有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就直接向社会公开,程序失当。

  回应:发现违法线索后,会先联系属地工商部门立案调查,总局并不会去通知商家。

  业内人士称,工商部门对于商品的质量抽检和定向打假的流程是不一样的。商品质量不合格,工商部门会通知被抽检人结果,并给他们申诉的时间。

  如果商品存在假冒问题,工商部门一般会暂扣商品,待商标权利人确认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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