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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被罚60.88亿元释放什么信号

2015-02-11 09:25 来源:经济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高通公司被依法处以60.88亿元的罚款,不仅处罚金额再创新高,更触及知识产权、专利许可等反垄断前沿领域。“中国制造”在突围过程中,除了要切实加快自身实力、创造性和品牌定位的提升,依法反垄断、营造健康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是重要保障——

  2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宣布,决定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处以60.88亿元罚款。

  高通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不寻求任何进一步的法律程序进行抗辩,并将根据整改方案对相关商业行为进行修改。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高通垄断行为的处理公平公正,处理结果有力体现了维护市场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宗旨和目标。

  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从高通公司被调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出处罚,前后已历时5年之久。

  “经过长期关注和研究,我们拿到了一些关键性证据,基本上判断出高通公司确实存在违反《反垄断法》的经营活动行为,决定对高通公司正式启动反垄断调查。”许昆林表示,经过对数十家国内外手机生产企业和基带芯片制造企业的深入调查,国家发展改革委获取了相关证据,充分听取了高通公司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就高通公司相关行为构成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了研究论证。

  记者了解到,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高通公司在CDMA、WCDMA、LTE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存在收取不公平高价专利许可费、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3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做法,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阻碍和抑制了技术创新和发展,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和在交易时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规定。”许昆林说。

  根据调查结果,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高通公司最终开出了60.88亿元罚单,并责令高通公司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关键要取得及时纠正效果

  60.88亿元的罚金,创下了我国实施《反垄断法》执法以来的最大罚款数额,也远超2013年以来我国反垄断执法的罚金总和。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对存在价格垄断和价格操纵的企业处罚额度为上一年销售额的1%至10%,主动报告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许昆林表示,高通公司违法行为性质严重、程度较深,持续时间长,应当依法给予较重处罚。

  不过,此次对高通公司并没有处以其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10%的罚款,而是处以8%的罚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反垄断调查过程中,高通公司能够配合调查。高通公司主要负责人先后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机构进行了28次正式沟通,并主动提出了对某些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一揽子整改措施。

  许昆林表示,高通公司提交的一揽子整改措施回应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调查,满足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和整改的要求。高通公司也承诺将积极履行上述整改措施,及时纠正有关行为。

  “高通公司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处理结果不进行抗辩,并将按发改委要求适时支付罚款。”高通公司总裁德里克·阿博利表示,“这次调查已经结束,相信我们的许可业务能够很好地参与到中国对3G/4G技术推广过程中去,期待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未来继续支持高通在中国的业务。”

  保护和促进企业创新积极性

  “中国反垄断机构的处理结果消除了高通公司在中国业务的不确定性。”高通公司CEO史蒂夫·莫伦科夫说,公司将继续加大在中国的投资,以谋求更好的发展。

  “我们注重保护知识产权,但坚决反对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这也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许昆林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高通公司在我国持续投资表示欢迎,并支持高通公司对使用其受到专利保护的技术收取合理的专利费。

  通信业知名观察家项立刚对媒体表示,高通承诺改变专利授权的标准,对中国手机厂商的成本降低将会起较大作用,对于整个手机产业链有积极的影响。

  中兴通讯在给《经济日报》记者的书面回复中说,“中兴通讯欢迎发改委对高通做出的决定。此次决定将会对全球通信产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并会对中国市场知识产权的良性发展、构建公平竞争的创新环境产生积极作用。”

  “相信国内从事通信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将因此受益。”华为公司在给《经济日报》记者的书面回复中也指出,此次处理结果有利于通信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改善,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提高国内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

  “反垄断的意义在于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许昆林指出,竞争是创新的原动力,只有在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才能永葆创新热情。我国加强反垄断执法,就是要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包括外资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也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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