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2月12日电 (记者杨勇)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二审认定郑州市勤工俭学办公室1个作业本吃回扣0.1元,3年捞油水67万多元证据确凿,判处其犯单位受贿罪,并处罚金10万元,认定办公室原主任张庆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法院介绍,经审理查明,郑州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原名为郑州市教育生产总公司,系郑州市教育局下属的国有事业单位。2007年,时任郑州市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的张庆与他人一起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测绘学院印刷厂商谈印刷作业本事宜,决定将郑州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的作业本委托该厂印刷,然后由勤俭办统一采购。双方商定每个作业本由印刷厂支付勤俭办回扣0.1元。2010年秋至2013年秋,该印刷厂应支付勤俭办回扣款共计67.0406万元。
法院认为,郑州市勤俭办作为国有事业单位,在经济往来中,账外暗中收受回扣款,其行为已经构成单位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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