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消保委近期曝光的网络销售蛋糕所存在的微生物超标和网站经营者、产品主体不清等问题,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顾振华昨天表示,本市食药监部门已接到消保委抄告的相关比较试验结果,并于昨天上午约谈了相关企业和网站的负责人,对于其中无证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立案查处。
目前沪上从事网络销售蛋糕的经营主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本身是蛋糕生产加工企业,通过互联网的模式销售自产的蛋糕; 另一类则纯粹是网络平台,通过平台收取订单后,派发给一些小规模的蛋糕企业生产加工,最后再以平台的名义发货。顾振华坦言,对于后一类网络平台,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空白,大多数蛋糕电商不需要任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业者甚至连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都不懂,就能开网店做生意,的确存在很大的隐患。即使要查处,许多电商自称是第三方平台,只提供虚拟的“经营场地”,其经营主体又往往难以确定。
对于上述情况,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经注意到。2013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国务院报送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就有相关规定,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顾振华表示,这是很大的进步,如果相关规定最终能够施行,蛋糕电商将面临更高的准入门槛,其生产经营过程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也将有准绳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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