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月1日起,浙江对企业退休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这是我省自2004年以来连续第12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增发基本养老金的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全省共有439万人可享受此政策。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普遍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根据各市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当地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133元;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相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本报通讯员 颜韬 楼春燕 本报记者 詹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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