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的出台需要统筹兼顾大多数人的利益,个别公民对政策持有异议,却没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甚至使用黑客手段恶意攻击政府网站以达到泄愤目的。
32岁的张某是一所名牌大学计算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曾在北京多家知名公司任软件工程师。2011年4月,他卖掉了自己的小汽车,因没在期限内买车,致使购车指标作废,只能参加摇号,可是摇了一年也没摇上。2012年12月,张某利用计算机网络远程控制技术,恶意访问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点击“忘记密码”功能中的“获取短信验证码”3000余万次,非法获取网站注册手机号92万余个,造成网站向注册手机发送短信验证码92万余条。系统被迫关闭“忘记密码”功能2小时30分,北京市交通委损失短信费46394.6元。北京市交通委当即报案,并修补了摇号网站漏洞,增加了输入身份证号一项。
2013年,朝阳区检察院以张某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提起公诉,因其认罪态度好,且未造成重大损失,故对其取保候审。在讯问中,张某多次回答“我错了”,并称“黑”摇号网一是为泄私愤,二是为推广自己开发的看病挂号软件“小兵挂号”。
据了解,为看摇号结果,张某常上网查询。2012年8月,他发现摇号网有个漏洞,在“忘记密码”的“找回密码”功能处,可批量扫描并获取手机号,向手机号发送验证码后,可根据回馈判断哪些是注册手机号,哪些没有注册。此后,他发出了7000多条短信,为自己的“小兵挂号”做推广。2012年12月23日凌晨3时起,很多市民收到小客车指标办发来的短信,有人以为自己摇到车号了,仔细一看短信,内容是“短信验证码”。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罪名,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2013年12月16日,朝阳区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 宿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