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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预计2017年进入立法程序

2015-03-04 16:27 来源:北京青年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贾康委员被记者团团围住 摄影/本报记者 崔峻

  根据国务院656号文件,从3月1日开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征收“房产税”的方向已经锁定。他预测,预计2017年进入人大立法一审程序。

  贾康表示:“我国征收‘房产税’的方向已经锁定,唯一不确定的就是征税时间表。从我作为研究者的角度观察,按照中央的部署,改革的重点要在2016年底之前做出来,房地产税立法肯定是要动真格的。我认为,房地产税立法最迟不能拖过2017年的‘两会’。”

  房地产税政策具体怎么落实还需实际的进程。贾康认为,中国的房地产税制度不能照搬美国的模式。任何人的第一套房都可以免税,至于第三、第四套房子征税的税率,也不太可能像之前传的那样采取递进原则,更有可能是固定税率。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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