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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记卡遭异地盗刷 女子起诉银行获赔

2015-04-24 07:40 来源:南报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诉讼:起诉银行获支持,举证有力成胜诉关键 提醒:芯片卡安全性更高,银行卡密码须妥善保管

  本报讯(通讯员 李自庆 记者 张源源)人在南京、借记卡在身上,却发生卡在天津被取走2万元现金的“闹心事”,不久前,南京一女子起诉发卡银行索赔,获得法院支持。记者发现,当事人发现问题后及时完成了挂失、报警、本人持卡取现3个步骤,为维权提供了有力证据。

  事发:人在南京,卡却在天津被取走2万元

  市民赵英(化名)2010年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一家支行办理了借记卡,今年1月,赵英的手机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告知短信,称她刚刚通过ATM机取款2500元,就在赵英一头雾水时,她又接连收到类似几条短信。意识到不妙后,赵英当即电话口头挂失,但卡中的钱还是在4分钟内被他人取走8笔,共计2万元。

  事发后,赵英立即赶至江宁公安分局高新园派出所报警,上午10点左右,她又赶到银行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并当场持自己的借记卡取出卡中余款1.14万元。

  诉讼:起诉银行获支持,举证有力成胜诉关键

  事发后,赵英找开户行交涉赔偿事宜,但银行认为赵英的借记卡账户及密码有可能泄露,自己无需担责。后来,赵英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万余元损失及相应利息。近日,鼓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银行发行的借记卡不具唯一性,在ATM机上不能辨别真伪,属于银行防范措施不当,判决银行全额赔偿。

  承办法官介绍,在该案中,赵英通过3个步骤固定证据,为自己维权提供了保障:首先:接到短信后第一时间拨打官方客服电话,确定自己账户确有取款行为,随后口头挂失、避免进一步损失;其次:本人到派出所报警,报警记录可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证实自己人在南京;第三,本人持借记卡到发卡银行办理解除挂失,并取出卡上所剩余款,以证实真卡确实在自己身上。

  提醒:芯片卡安全性更高,银行卡密码须妥善保管

  该案开庭时,银行方面提出“原告曾用卡大量网上支付,存在明显的泄露信息、密码可能”,但因缺乏证据支撑,意见未获法院采纳。

  现实生活中,因网银使用不当而遭受损失的大有人在。警方提醒,不法分子复制借记卡一定要获得持卡人的信息和密码,市民在公共场所刷卡消费和银行取款输入密码时,一定要养成遮挡保护密码的习惯。另外,涉及个人信息的证件等相关资料及其复印件要慎重保管。

  涉及网络转账时,网银密码及验证码则是关键信息,如果是个人原因外泄,起诉银行无法获得支持,此前外地就有因此败诉的案例。记者从银行方面了解到,相比可能被盗取信息的磁条卡,如今多家银行正在推广安全性较高的芯片卡,通过芯片中的加密算法,使不法分子很难破解并复制。

[责任编辑: 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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