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度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工作于日前启动,10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交申报材料。2015年,南昌共计发放稳岗补贴逾3300万元。
为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岗位的社会责任,2015年4月,南昌市人社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提出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当时的稳岗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只适用四类企业,包括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记者了解到,由于政策支持范围较窄,首批申报稳岗补贴且通过审核的只有两家企业。鉴于此,2015年9月,南昌市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稳岗补贴政策支持企业范围由最初的四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据介绍,“符合条件”是指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此外,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补贴标准为申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条件放宽后,2015年南昌市通过稳岗补贴审核的企业共有89家,该市共计发放稳岗补贴3300多万元。其中,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获得的稳岗补贴最多,达358.8万元,该公司2014年度上年度裁员人数为41人。
记者了解到,上年度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本年度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即2015年符合条件的,可在2016年度内提出申请,跨年度申请的不予受理。对于通过审核的企业来说,稳岗补贴需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江西日报记者万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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