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重点包括:擅自设立保险机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行为;假借保险公司名义虚假宣传销售等
【财新网】(记者 丁锋)监管勒紧互联网金融缰绳的大背景下,保监会也出手整治互联网保险。
财新记者获悉,保监会于近日向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和地方保险行业协会下发《关于协助排查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线索的通知》,启动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专项整治工作。
排查重点包括:一,擅自设立保险机构。排查是否存在机构或个人擅自开设虚假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行为。
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行为。排查是否存在机构或个人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渠道(包括互联网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非法经营保险业务、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的行为,如互联网企业在未取得保险业务资质的情况下依托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等。
三,假借保险公司名义虚假宣传销售。排查是否存在机构或个人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渠道(包括互联网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利用保险公司名义或假借保险公司产品、保险公司信用进行虚假宣传销售、非法集资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公司、协会发现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风险线索后,应及时采取实地核查、索取宣传资料、拍照、截图等方式初步固定证据。各公司如发现其他机构和个人未经本公司授权使用本公司名义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含业务员擅自允许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公司名义),或冒用本公司名义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立即向上级公司报告,并采取发公函或律师函等方式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涉嫌犯罪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据财新记者了解,保监会还要求财险公司排查与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业务的相关风险,重点排查是否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业务经营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是否落实到位,投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虚假或伪造的银行保函等情况,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核是否全面到位等情况。
自P2P去担保化以来,一些P2P平台开始探索引入保险作为风险保障机制。但据财新记者了解,目前除了少数保险公司与一些本身风控相对完善的P2P平台签定的履约保证保险可保障投资者的本息收益外,大多数保险公司与P2P平台的合作内容并不能保障投资者本息收益,但许多P2P公司会借与保险公司的合作进行一定程度的虚假宣传。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