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在美维生素C反垄断案胜诉 商务部回应
【字幕】10月9日,商务部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沈丹阳表示,近期中国公司在美国联邦法院维生素C反垄断案件的上诉判决中获胜,该案中相关中国企业行为完全符合当时中国的法律、法规,商务部就此曾向美国法院递交“法庭之友”信函,美国法院的二审裁决采纳了国际礼让原则。
【同期】(商务部新闻发言人 沈丹阳)
商务部注意到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9月20日做出的关于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案的裁决。这意味着中国公司在美国联邦法院维生素C反垄断案件的上诉判决中获胜,是一个好消息。我们对这一判决表示欢迎。 该案涉及此前我国实施的维生素C产品“预核签章”出口管理制度,相关中国企业的行为完全符合当时中国的法律、法规,商务部就此曾向美国法院递交“法庭之友”信函。美国法院的二审裁决采纳了国际礼让原则,尊重商务部对出口管理制度作出的说明。 我们对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坚持上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赞赏,也将继续坚定地支持遵纪守法的中国企业采取合法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 旦增桑周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