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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楼宇销售 澳门“楼花法”将于6月1日生效

2013-05-24 09: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澳门日报》报道,俗称澳门“楼花法”的《承诺转让在建楼宇的法律制度》法案,21日终获立法会全体会议细则性通过,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后,最快6月1日生效,澳门即将告别楼花“冇王管”(没有人管)的日子。政府正拟订一系列指引,承诺有需要就升格为法律,规范楼宇销售手法,包括售楼书、广告及示范单位展示等,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明确监管环节

  楼价如脱缰野马,“冇王管”至乱象丛生的“楼花”销售被指为祸首之一。2010年成立的澳门“房地产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拟订了“楼花法”、“中介人法”和《土地法》修订案等一系列法例,作为遏制炒风的招数之一。可惜经两年研究,“楼花法”去年5月31日才获立法会一般性通过。政府后又拖足一年,才交法案修订文本予一常会继续细则性讨论及撰写意见书。一常会在意见书中指出,法案引入了一系列较为重大的立法措施,或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建议政府在法律生效一年后跟进、检讨。

  列席会议的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在法案表决前指出,“楼花法”设立了预售制度,已完成地基、地库及地层楼板结构工程,且已完成临时分层登记,方可向当局申请卖“楼花”。同时规范“楼花”合同的形式、内容,完善登记制度,从不同层面去规范,明确监管环节,堵塞不法行为。

  刘仕尧指出,不同居民会向不同部门查询“楼花法”,政府会透过协调机制,统一解释,并由法务局统筹,包括宣传及指引等。坦承香港及内地等早已规范楼花销售,香港4月底更推出了一手楼销售守则,非常细致。惟邻近地区的相关规定已运作多年,澳门现在才行出第一步。“楼花法”未规范销售手法,不代表政府不做,承诺未来会透过指引等落实规范,如有需要将立法,希望社会给予时间。

  刘仕尧称,“楼花法”对业界及公众来说会有很大改变,一时间太多信息及改变,恐生混淆。所以“楼花法”只有最基本、最能实时生效、最透明及最能保障卖买双方权益的元素。法务局长张永春补充,售楼书、售楼广告、示范单位等楼宇销售方式要规管,惜今次时间不够,未具条件,但跨部门小组已开始工作,尽快制订指引后立法。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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