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7日消息,入境事务处6日在全港各区展开一项代号名为“曙光行动”的反非法劳工行动,共拘捕7名非法劳工及6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
“曙光行动”于6日早上4时30分至下午6时进行,入境处特遣队人员共搜查11个目标地点,包括酒楼、住宅单位及垃圾收集站等。行动中,共拘捕7名非法劳工及6名涉案雇主。被捕的7名非法劳工为1男6女,年龄介乎24至62岁。而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雇主则为3男3女,年龄介乎39至77岁。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35万港元及监禁3年。同时,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雇主亦必须查阅他/她的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15万港元及监禁1年。
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香港高等法院于2004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