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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品宣称特殊功效 八成网购食品投诉维权难

2013-07-03 10:27 来源:人民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广州市工商局发布上半年食品网购消费警示

  服用减肥食品不减肥反而便秘;承诺无效退款却辩称个人体质有问题拒绝退款……近日,广州市工商局发布今年上半年网购食品申(投)诉消费警示,公布网购三大陷阱及典型案例。其中,八成投诉来自外省,难规管,维权成功率低。为此,工商部门公布了40个涉嫌在宣传、销售食品中有违法行为的网站。

  因网站在外地难以维权

  随着网购的普及,网购食品纠纷越来越多。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去年受理的网购消费者申(投)诉总量为2536宗,涉及网购普通食品的22宗,网购保健食品申(投)诉567宗。“仅能对其中约20%的网站排查出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实际经营者,对之规管。”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相关负责人对新快报记者表示,该部分申(投)诉的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其余80%以上的申(投)诉,因网站实际经营者无法查找或不在广州市管辖范围内,难以施行规管手段,调解成功率偏低。”他坦承。

  据统计分析,剔除以网销之名行诈骗之实的情形,网购保健食品消费纠纷三大主要原因为:商家承诺无效退款后不履行、普通食品宣称有保健效用、服用保健食品产生副作用。

  网购前先查网站ICP信息

  消费者网购如何避开陷阱?该负责人提醒,网购前应先通过一些应用工具查核网站ICP备案信息是否与网站宣传的相符(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查询网址:http://gd-cainfo.miitbeian.gov.cn),查看IP地址是否异常;点击网站底部的“红盾标志”,确认能否有效链接到所属工商机关网站并显示企业信息。对个人备案、无备案或IP显示在港澳台地区、国外的网站,谨慎购买。

  万一网购被骗,“保留电子消费凭证,拨打12315投诉。”该负责人介绍,工商局对涉及广州市内网站的,除了依法调解纠纷,还对违法经营者予以查处。而对外地及无法查明经营者所在地的,则与通信管理、公安部门联动,力求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此外,工商部门还公布了涉及红酒木瓜靓汤丰胸产品、左旋肉碱等产品的40个涉嫌在宣传、销售食品中有违法行为的主体不明网站,市民可登录广州市红盾信息网查询。

  案例

  1

  减肥无效商家辩称是体质问题

  2012年12月,周小姐通过某网站电话订购了价值1000多元的减肥产品。商家曾在电话中承诺,服用后一定可减掉60斤体重,31天内无效可全额退款。

  而周小姐服用后发现无效,致电商家反映,电话中的“专业瘦身顾问”、“某教授”则称是其体质问题,让其继续购买其他产品配合,并再次承诺无效全额退款。周小姐先后购买了6次,共花费2.1万多元,仍认为无效,要求退款时却遭拒。

  工商部门检查发现,该网站域名以个人名义备案,未取得网站增值服务经营许可证,网址IP位于境外,公司名称、地址均属虚假。经多方努力,商家最终同意退款1.8万元,周小姐无奈接受。

  2

  普通食品宣称是减肥保健品

  市民陈小姐在“×宝网”上购买了“左旋肉碱”,网店宣称该产品能起到减肥保健效果,陈小姐收到该商品后发现商品没有保健食品批号(俗称“蓝帽子”标识),仅为普通食品。

  经了解,由于该交易平台在杭州,涉事的网店标称属广西。按有关规定,陈小姐若认为购买过程中被网店误导,有权向网店或平台经营者提出退换货、赔偿等要求,也可以向两地的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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