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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胖达人风波:香料缘何变毒药?

2013-08-28 10:3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知名面包店“胖达人”因使用人工香精,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台湾《联合报》今日刊载社论称,这场风波,说严重不算严重,说轻松也并不轻松。但因为一家面包店的宣传夸大,最后被市府认定为“民生诈欺”而遭到重手;其间转折与发展,凸显了一些值得观察的面向。

  全文摘编如下:

  “胖达人”面包店借着名人加持并标榜天然和手感,不到三年即在全台拓展了17家分店,且一路开进上海和香港;孰料,仅短短十天,就因为一位香港消费者在部落格质疑它使用人工香精,烈火跨海延烧,它竟一夕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落水狗。

  比起台湾近年发生的多桩大规模“黑心食品”事件,“胖达人”违法犯纪的程度,恐怕无法名列什么重大恶行排行榜。然而,在台北市政府的强力介入下,“胖达人”同意以“全额退费”另加两成五礼券的方式向消费者赔偿致歉,这在台湾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史上,也写下了一个新的纪录。比起其他出事后一副“呒你要安怎”的企业,“胖达人”至少表现了面对问题的诚意。

  这场风波,说严重不算严重,说轻松也并不轻松。但因为一家面包店的宣传夸大,最后被市府认定为“民生诈欺”而遭到重手;其间转折与发展,凸显了一些值得观察的面向。

  首先,从消费者的社会心理看:“胖达人”之所以触犯众怒,是因为它标榜纯天然食材、手工打造,并在市场上走高价路线,其顾客群想必多属中高收入阶层。也因此,当这些人发觉自己以高价购买的面包竟然掺了人工香料──尽管是合法的食品级──仍觉得受骗而怒不可遏。简单地说,消费者购买好面包的“小确幸”,被胖达人的拙劣手法给败了兴。

  耐人寻味的是,“胖达人”在台湾开店销售将近三年,全台十几家分店经常挤满购买人潮,那么多消费者对其面包香气的“天然性”始终深信不疑;反而是香港分店,开设才两个多月,当地消费者即怀疑其中必有蹊跷。这是台湾民众对于企业的宣传广告流于轻信?或者是本地消费者对于面包香的要求其实不是那么严格?这点品味上、认知上与情绪上的落差,恐怕也值得台湾消费者反思。

  其次,从企业经营的伦理看:“胖达人”之所以特别标榜食材的天然纯度,必然了解这是现代消费大众追求健康的趋势,也知道自己的顾客非常在乎面包的品质。遗憾的是,在业务迅速扩张下,“胖达人”经营者却未曾警省是否给了消费者自己所承诺的品质,却一再使用人工香料来喂食顾客。这点,企业经营者只能怪自己盲目逐利。也因此,“天然”的号召原是“胖达人”生意兴隆的诀窍,当其中秘密被揭穿,这剂“香料”瞬间就变成了人气溃散的“毒药”。为此,不仅轻易砸掉“达人”的招牌,还拖累转投资之“生技达人”股价,太不值得!

  第三,从政府处理食品违规的标准看:这次北市府下重手处理“胖达人”,并成功迫使该公司接受“全额理赔”的条件,对保护消费者而言,未始不是一件值得喝采的事。然而,较诸先前许多更恶劣、更黑心的塑化剂、毒淀粉、毒酱油、过期原料等事件,政府对相关企业的处分却多以罚款、没收原料了事,有些商人甚至径自关厂以避风头;两相比较,政府的处罚手段与犯行似乎太不符合比例原则,会耍赖的业者就能回避责任。

  质言之,若“胖达人”只是宣传上有所踰越,实际产品并无违反食品规范,却被处以诈欺、又被要求高额赔偿,假使弄到它关门大吉,除了六百员工失业,大家未必能吃到更好的面包。更关键的问题在,这次的高规格处理,若无法变成“法制化”的规范,日后恐怕仍将难以为其他类似事件所沿用。那么,就算此案能成为消费者保护的新篇,也恐怕仅是“一次性”事件,无助于大局之长远。

  面包师傅庄鸿铭卅十九岁首次开店,两年就身价破亿,靠的就是“面包达人”这个招牌。他的故事,两个月前才被杂志写成创业传奇;岂知,今天却被当“诈欺犯”查办。如此讽刺的对比,映照的是台湾社会的时髦、轻诺、逐利?还是虚无、躁动与仇富?无论如何,“胖达人”并非罪大恶极,尽管形象受创,若能诚恳做好后续危机管理,或许不致一蹶不振。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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