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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食品安全保险第一单 吃完后拉肚子 可能获赔2万元

2014-08-21 10:32 来源:重庆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重庆餐饮行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签出第一单。”日前,重庆保监局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在重庆保监局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下,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已为一家快餐经营业主提供200万元风险保障。

  今后,市民食用该公司提供的食品遇到安全问题,每次事故最高可能获赔2万元。

  哪些餐饮企业已经投保?

  “我们签出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第一单,是位于渝北区的一家快餐企业购买的。”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有关人士透露。

  上述人士介绍,这家企业主要从事盒饭销售,年营业额200万元左右,此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累计限额2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万元,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万元。保费4500元。只要是大陆地区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或餐饮服务的企业和自然人,都可以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我们先在主城进行试点,下一步面向全市推广。”

  哪些情况保险公司要赔?

  谈到具体哪些情况可以进行赔付时,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有关人士透露,如经营者疏忽、过失造成食品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如痢疾)、人畜共患病(口蹄疫、寄生虫病)等,或是食物中有杂质,都可以按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消费者在投保企业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凭相关证明向企业索赔。“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先行对受害人进行赔付,我们再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上述人士表示,在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可将赔款直接支付给受害人。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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