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
据江苏有关部门日前通报,今年3月破获的连云港“1·18”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牛肉案,禁销牛肉行销江苏及周边数省,销售金额巨大,仅连云港地区就卖出1亿多元。目前,27名涉案人员被警方抓获,近300吨问题牛肉被查扣,此案仍在进一步追查之中。(12月1日《扬子晚报》)
我国严令禁止销售来自巴西疯牛病疫区的牛肉及相关副食品,这一禁令到今年1月尚未解除。既然我国禁售巴西疯牛肉,那么这些牛肉无疑是从非法渠道进入我国,即走私进来的。一般不外乎两种可能,要么是嫌疑人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偷运进来的,要么是经过海关,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手法“混”进来的。不管疯牛肉是通过哪一种方式进入我国,都说明监管上存在重大漏洞。
从报道来看,巴西疯牛肉行销江苏及周边数省,但具体流向哪些省市县,却没有完整的信息披露。显然,有关部门只有详细披露巴西疯牛肉流入的具体地方,才能让消费者知情,不买不吃问题牛肉,并且能参与到打击行动中。
看到这样的食品事件,公众不免想问:有关执法部门为何今年才发现?今年1月江苏灌云县食安委接到举报,而据嫌疑人交代,2012年底巴西牛肉禁售后,他们得知外省几个地区仍能拿到巴西牛肉,他们就从去年初开始另辟渠道进货。这说明,巴西疯牛肉至少在我国已经销售了一年时间。在这一年多中,监管究竟去哪儿了?灌云县公安局负责人称,这是因为非法经销户的销售手法相对隐蔽——“人货分离”,囤货地方分散、隐蔽,很难追查。这或许是事实,但如果对市场严密监管,鼓励举报,或并不难发现。
简言之,巴西疯牛肉流入境内并在多个省份销售长达一年多时间,至少说明食品监管存在两大漏洞:一是国门这个环节对境外食品没有把好关;二是有关部门对国内市场监管不主动不严密。以此而言,既要严惩巴西疯牛肉的走私者、销售者,也要严惩监管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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