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9月底福建省首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竞价会在福州成功举行。此后,该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将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
在这次交易竞价会上,10家企业参与竞价,共实现交易二氧化硫485.2吨、氮氧化物959吨,总成交金额为1409万元,两种污染排放物交易均价分别为每年每吨1419元、2220元。其中,福耀玻璃集团转让二氧化硫排污权485.2吨、氮氧化物排污权587吨;漳州旗滨玻璃转让氮氧化物排污权354吨。
目前,福建省排污权交易已实现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信息披露、统一资金结算、统一交易凭证、统一监管,同时开展累积竞价、协议转让、一次性报价等多种交易模式,并实现互联网、跨区域,可满足80多个县(市、区)同时竞价。
今年5月份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此后,福建省环保厅会同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出台了8个配套文件,基本形成了排污权交易的政策体系。福建省环保厅相关人士表示,新政策出台后,企业通过减排形成的富余排污权,可无偿用于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建设,也可出售获利,大大提高了其减排治污的积极性。
在排污权市场需求方面,福建省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今年底前基本完成造纸、水泥、皮革、平板玻璃等8个试点行业核量确权,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所有工业行业核量确权,2016年在所有行业全面推行。在市场供给方面,该省将加快老企业核量和政府储备步伐,同时加快将总量指标由过去的无偿调剂向有偿交易过渡。(胡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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